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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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愈创木酚甘油醚0.1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0.1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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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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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802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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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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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粒),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粒),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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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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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2.禁与单胺氢化酶并用。 |
1.本品或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肠胃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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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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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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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