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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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 |
每1ml相当于饮片0.1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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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贵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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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95 |
国药准字Z2002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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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苗医:抬赊抬凯:轮官、轮洗,劳冲,凯豆。 中医: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轻度水火烫伤,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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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日早晚各1 次。挤压少许乳膏,以手指涂擦患部,随后轻轻按摩,以利药物渗入皮肤。 |
外用,将喷头对准患处距15-20cm,连续按压喷头顶部,使药液均匀喷至患处。对软组织损伤所致皮肤瘀血、肿胀、疼痛等症,可直接喷于患处或将药液喷于药棉上,用药棉贴于患处,每日喷2~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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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使用者皮肤会有灼热感、瘙痒和红肿等现象发生。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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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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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霍霍巴油、GD9122、山梨醇、丙二醇、2,6-二叔丁基对甲酚、羟苯甲酯、倍他环糊精。 |
抓地虎、见血飞、铁筷子、白及、马鞭草、草乌、仙鹤草、山豆根、莪术、三棱;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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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棕红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清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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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 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9.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10.本品含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2.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限等不适症状加重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3.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4.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9.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为非无菌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