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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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5g*100片 |
每丸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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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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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64 |
国药准字Z310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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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咽止痛。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扁桃体炎、咽炎、口腔炎见上述证候者及癌症的辅助治疗。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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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片,一日3次。 |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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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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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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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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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冬凌草。辅料:玉米淀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薄膜包衣粉。 |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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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绿棕色至绿褐色或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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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之轻症,凡体温高、扁桃体化脓者慎用。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