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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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x7粒/盒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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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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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08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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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溃疡。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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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8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6周。 2.返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8周。对反复发和复发性返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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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肝脏: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应的处置。 3.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4.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偶尔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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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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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兰索拉唑。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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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0.2g*30s*3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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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其它对大白鼠经口给药52周的实验,50mg/kg/日组(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发现1例有良性精巢间细胞瘤。于大白鼠经口给药24个月的实验,15mg及50mg/kg/日组中,精巢间细胞瘤发生率会增加,在50mg/kg/日组中发现1例雌大白鼠有胃部类癌(carcinoid)出现。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