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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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x8粒/盒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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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子仁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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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22 |
国药准字H31022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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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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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 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八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六周。 2.反流性食管炎 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八周。对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
口服,成人一次1片,1日2次,24小时内你超过4次,小儿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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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全身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等)(<0.1%),偶有休克(<0.1%)。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0.1%)、或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可能出现(0.1%-<5%)。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3)黄疸、伴有AST(GOT)、,ALT(GPT)升高等的严重肝功能障碍(<0.1%),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 4)Lyell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和Stevens-Johnson症候群(皮肤粘膜眼症候群)(<0.1%)。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5)间质性肺炎(<0.1%)。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肺音异常(捻发音)等,应进行胸部X线检查并停药,给与皮质激素等处置。 6)可能出现间质性肾炎(发生频率未知),在一些病例中引发了急性肾功能衰竭。因此,须密切注意肾功能检测值(血尿素氮、肌酐等的增加),一旦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服用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并采取适当措施。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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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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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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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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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 3)老年患者(见【老年患者用药】) 2、重要的注意事项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 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 3、其它注意事项 1)有报道在类似药物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视觉障碍(奥美拉唑)。 2)动物实验研究52周强制喂饲大鼠兰索拉唑,剂量为50mg/kg/日(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一例大鼠发生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另一项研究24个月强制喂饲大鼠15mg/kg/日以上的兰索拉唑,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发生率增高,5mg/kg/日以上喂饲大鼠,可能出现胃类癌。此外,以兰索拉唑15mg/kg/日以上喂饲雌性大鼠和50mg/kg/日以上喂饲雄性大鼠,大鼠视网膜萎缩发生率升高。但睾丸间质细胞瘤和视网膜萎缩在小鼠致瘤研究和犬、猴的毒性试验中均未发现,因此上述病变认为可能是大鼠所特有。 3)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4)对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缺乏长期用药的经验)。 4、药物交付时: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到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