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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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2g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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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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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295 |
国药准字Z1202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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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通络,益阴散结,利咽止痛。主治咽喉干痛,异物感,发痒灼热,以及慢性咽炎,尤以干燥型疗效最佳。 |
清热解毒,散肿止痛。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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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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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头晕等;有个别过敏性休克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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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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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僵蚕、玄参、穿山甲(制)、土鳖虫、牡蛎(煅)。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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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出去薄膜衣后显棕黑色;味辛、咸、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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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后出现恶心、腹泻、腹痛等不适者应停服。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