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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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g(2)180g |
20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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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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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Z22020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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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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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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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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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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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主要成分为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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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甘甜。 |
本晶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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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