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g(2)180g |
每袋装4g;每瓶装4g |
|
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Z109801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补肝,益肾,明目。用于老年性白内障早、中期属肝肾不足、阴血亏虚证,症见视物模糊、头晕、耳鸣、腰膝酸软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g,一日三次,饭后服用。一个月为一疗程,连续服用三个疗程。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熟地黄、盐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白芍、黄精、党参、川芎、菊花、炒决明子、车前子(炒)、密蒙花、炒金荞麦、山楂、升麻。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甘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水丸;气微香,味苦、微酸。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治疗期间请勿服用对视力有影响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