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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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g(2)180g |
192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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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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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Z6202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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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本品用于温补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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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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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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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忌服。2.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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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白术、川芎、当归、党参、茯苓、肉桂、熟地黄、炙甘草、炙黄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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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甘甜。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味甘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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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证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