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0.5g*10袋 |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3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助消化,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腹胀、大便干燥。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由大黄、诃子、干姜、藏木香、碱花、寒水石六味药材组成。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味苦。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5.胃痛或腹胀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