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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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7粒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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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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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87 |
国药准字H3302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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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稳合口部溃疡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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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吻合口部溃疡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口服。8~12岁儿童一次1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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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n-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1 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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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
1 8岁以下儿童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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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兰索拉唑。 |
本品每粒含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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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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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3)老年患者。2、重要的注意事项: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兰索拉唑肠溶胶囊进行维持治疗。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3、其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盐酸雷尼替丁胶囊。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盐酸雷尼替丁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