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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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5ml(2)25ml |
6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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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百岁行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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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0 |
国药准字H3702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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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用于轻度割伤、擦伤、软组织损伤、灼伤、晒伤、以及蚊虫叮咬、瘙痒、痱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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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距离患处10-20公分,揿压阀门喷出药液,一日1-3次,喷药次数视症状轻重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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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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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禁止与肥皂及盐类消毒 药合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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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辣椒、延胡索、麝香、乳香、没药、薄荷脑、月桂氮卓酮、花露香精、玉桂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利多卡因20毫克、醋酸氯己定5毫克、苯扎溴铵1毫克。辅料为:乙醇、异丙醇、抛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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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外用药浓缩酊剂。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贮存于密闭的耐压容器中,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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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撞击、受热和防火。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避免接触眼睛、口腔和鼻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