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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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3.75mg |
15g:3.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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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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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755 |
国药准字H20063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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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寻常痤疮、特别是黑头粉刺皮损,老年性、日光性或药物性皮肤萎缩,鱼鳞病及各种角化异常及色素过度沉着性皮肤病、银屑病。 |
用于寻常痤疮、扁平苔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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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洗净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晚睡前1次。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一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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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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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1.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 2. 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4. 眼部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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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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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或微黄色乳膏,气芳香。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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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远离眼部。 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
本品1. 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2. 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3. 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 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 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 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6. 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待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