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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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0.5g |
50ml: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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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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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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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94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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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慢性胃炎;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反流性食管炎; 4.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应症状,如胃痛、胃灼烧、酸性嗳气、饱胀等; 5.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
适应症为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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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接口服或温水冲服,1-2袋/次,3-4次/天。除非另有医嘱,一般成人在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不适时服用。病情严重者遵医嘱增加剂量。儿童遵医嘱服用。 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4周。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 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 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 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3、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儿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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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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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肌酐清除素<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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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铝碳酸镁。其化学名称为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化合物。辅料为:甘露醇、玉米淀粉、蔗糖、阿司帕坦、锁甲纤维素钠。 分子式:Al2Mg6(OH)16CO3?4H2O 分子量:604.3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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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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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患者连续使用本品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