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2g |
0.42g*12粒/板*2板/盒 |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70 |
国药准字Z2012002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忍冬藤、柴胡、枇杷叶、薄荷、芦根。 |
夏枯草、桑叶、野菊花。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