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袋装16克、每袋装4克(无蔗糖) |
|
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994 |
国药准字Z430210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本品功效是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苦咽干,咳嗽痰黄,尿黄便结;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 ,一日2~4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桔梗、淡竹叶、芦根、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