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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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30m |
50ml: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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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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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国药准字H1094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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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主要用于肾、肝、心、肺、骨髓移植的抗排异反应,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但不得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也可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型慢性胃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银屑病、葡萄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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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 ;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口服:于移植前4-12小时起每日服15mg/kg,到手术后1-2周,每日减量2mg/kg,达到每日6-8mg/kg的维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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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 ;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1.常见有震颤、厌食、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2.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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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 、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 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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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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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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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用药剂量过大、时间过长有可逆性肝、肾操作。可能出现血清胆红素、尿酸增高、肝功障碍。用药期间宜监测血象、肝功能、肾功能。1岁以下婴儿及过敏者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