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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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30m |
4cm×6.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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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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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国药准字H41024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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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结节痒疹、银屑病、慢性湿疹等瘙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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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 ;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外用。贴于患处3~4天更换一次,去除药膏后隔数小时后再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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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 ;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1.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2.在外贴部位可出现毛囊炎; 3.长期应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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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 、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1.对橡皮膏或制剂成分过敏者禁用; 2.病变处有破损或合并细菌感染者禁用; 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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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桉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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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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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1.不宜用于面部及皮肤褶皱部位.2.因含中效糖皮质激素,不能长期应用于某一局部; 3.在炎热、潮湿的季节或环境中,不宜应用; 4.在多毛的部位不宜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