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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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30m |
50μg:0.5mg*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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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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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H2016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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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主要用于适合局部治疗的成人稳定性斑块状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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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 ;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每天用于患病皮肤一次。推荐4周为一个疗程,一个疗程结束后,在医学监测下可重复进行此疗程每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5g,每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g,治疗面积不应超过体面积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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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 ;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1.迄今为止,超过2500名患者参加了得肤宝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大约10%的患者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 2.根据临床试验及售后适用结果提示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和<1/10)为瘙痒症、皮疹、皮肤烧灼感。少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和<1/100)为皮肤疼痛或者刺激感,皮炎、红斑、银屑病加重,毛囊炎,应用部位色素沉着。罕见的不良反应(>1/10000和<1/1000)为脓疱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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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 、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对药物的活性成份及任一辅料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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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g含钙泊三醇50ug,倍他米松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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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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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1.下列情况患者禁用:得肤宝不能使用于钙代谢失调的病患,禁用于点状、脱落性脓疱型之干癣,也禁用于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疾病患者。 2.本品不可使用于脸部,使用后应将手部清洗干净以避免接触脸部。 3.本品尚未有使用于头皮、并用其他局部或全身性银屑病(牛皮癣)或光疗法的经验。使用得肤宝治疗期间,医师可建议病人避免过度暴露于日光下。 4.请将得肤宝连同药袋放置于室温之阴凉干燥处避光储存,请勿放在孩童可以取得之处。 5.使用得肤宝期间如需服用其它药品,请主动告诉您的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