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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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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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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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24 |
国药准字Z2007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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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病、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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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 ;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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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 ;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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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 、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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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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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的粉末及颗粒;气特异、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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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百癣夏塔热胶囊。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百癣夏塔热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