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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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片芯重0.25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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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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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77 |
国药准字Z35020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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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养血,理气止痛。用于气血两亏,经期腹痛。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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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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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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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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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本品主要成份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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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心呈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而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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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孕妇慎用。4.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