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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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1)每粒装0.3g(相当于饮片2.44g);(2)每粒装0.4g(相当于饮片3.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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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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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241 |
国药准字Z1088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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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清热祛湿,调经止带。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病、月经不调、痛经;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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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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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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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舌淡肢冷或舌红烦渴者忌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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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苦玄参、地胆草、当归、鸡血藤、两面针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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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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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经期延长超过7天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少女、绝经后患者及脾虚大便溏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经期腹痛喜按、经色淡,或经期腹痛拒按伴畏寒肢凉者不宜选用。6.月经过多或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