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装15g |
|
生产企业 |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241 |
国药准字Z230213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舌淡肢冷或舌红烦渴者忌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经期延长超过7天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禁用。 2. 忌食生冷食物。 3. 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 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