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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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0.25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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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藏林芝宇拓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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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5 |
H201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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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痹病引起的四肢关节肿大疼痛,变形,黄水积聚等。 |
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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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丸,一日2~3次。 |
片剂为口服给予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 成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 儿童 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儿童。 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发挥它的有益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反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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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视觉影像:视网膜变化和角膜的变化、皮肤影响、胃肠道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影响、肌肉神经影响、心血管系统影响、血液学影响、肝脏影响、过敏反应、代谢和营养系统影响。(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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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酸、冷、酒。 |
1.先前存在眼镜黄斑疾病的患者; 2.已知对4—氨基喹啉化合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3.6岁以下儿童(200mg片剂不适用于体重小于35kg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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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驴血、生等膏、降香、檀香、毛诃子、诃子、石灰华、余甘子、肉豆蔻、丁香、草果、豆蔻、决明子、乳香、木棉花、黄葵子、翼首草、龙胆草、莲座虎耳草、巴夏嘎、宽筋藤、秦皮、人工麝香、西红花、人工牛黄。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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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芳香,味酸,辛。 |
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一面刻有HCQ,另一面刻有200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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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在开始使用本品进行长期治疗前,所有患者均应进行眼科学检查。检查包括视敏度、中心视野、色觉盒眼底检查等。此后,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视网膜疾病雨药物剂量有很大相关性,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5mg/kg体重情况下,发生视网膜损害的风险低。但超过推荐的每日剂量将会大大增加视网膜毒性的风险。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