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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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5g |
10ml*12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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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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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70003 |
国药准字Z1999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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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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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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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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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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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蔗糖。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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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甜、微涩。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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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