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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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18克 |
0.25g(25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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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创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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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364 |
国药准字H2010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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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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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疾病,服用前用水分散后口服直接吞服。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 1. 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g。 2. 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3.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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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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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阿奇毒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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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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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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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2. 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3. 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 4. 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 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