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18g (2)4.5g(无蔗糖) |
0.25g(氨苄西林0.1945g与丙磺舒0.0555g) |
|
生产企业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65 |
国药准字H199801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 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3.5g氨苄西林、丙磺舒1g)。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 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 2岁以下小儿禁用。 |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0.1945g、丙磺舒0.0555g。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白色结晶粉末或颗粒。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 3.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4. 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