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8g*8袋 |
0.1g |
|
生产企业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19 |
国药准字H201033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片(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比多尔。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国内进行的阿比多尔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实验中,服药3小时后部分健康受试者出现心率较服药前心动过缓的情况(心率小于60次/分,且心率降低在2-24次/分间,受试者无不良症状。此事件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对于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该类人群慎重考虑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