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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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每粒装0.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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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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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234 |
国药准字Z2008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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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热解毒。用于风热邪毒袭肺,热毒内盛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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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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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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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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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金莲花。辅料为聚乙二醇、明胶、甘油、棕氧化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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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稠状物;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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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