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7g*12袋 |
|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贵州颐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25 |
国药准字Z200638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治疗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及各种发热疾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兰根、知母、麦冬。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热毒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治疗发热为流感、上呼吸道感染所致,如为其他疾病所致发热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热毒平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