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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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每粒装0.33g(含穿心莲内酯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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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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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25 |
国药准字Z20026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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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风热证所致的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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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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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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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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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成份为穿心莲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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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蜡白色的油状物;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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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