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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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5g(无蔗糖)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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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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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667 |
国药准字H3102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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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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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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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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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5患有心力衰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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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铵10毫克、桔梗10毫克、盐酸麻黄碱0.5毫克、枇杷叶(去毛)4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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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有凉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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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肝肾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