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5g;18g |
每袋装8g;每袋装3g(无糖)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59 |
国药准字Z1092002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
[成 份]金莲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