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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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5g;18g |
0.3克*3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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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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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59 |
国药准字Z20033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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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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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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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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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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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玉米淀粉、明胶空心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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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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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虛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