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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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5g;18g |
180丸(每10丸重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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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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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59 |
国药准字Z2005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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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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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20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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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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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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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
胆酸、珍珠母、猪去胆氧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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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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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清开灵滴丸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