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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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5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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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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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02 |
国药准字H22024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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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的防治 |
适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对于劳力型、自发型、梗死后或混合型心绞痛均有效。对伴有心房颤动、心脏扩大的心绞痛、对其它抗心绞痛药物需慎用的患者,可选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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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30mg,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症状改善不明显时可增加剂量: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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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的眩晕、头晕、昏厥、面颊和颈部潮红;严重时可出现持续的头痛、恶心、呕吐、心动过速、烦躁;皮疹、视力模糊,口干则少见。2.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
1.常见有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反应,服用阿司匹林可减轻症状,否则应停药;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2.胃肠症状:腹痛、腹泻、食欲不振、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便秘等,偶见口角炎,可有氨基转移酶升高。3.心血管系统:心悸、乏力、颜面潮红、下肢浮肿,还可引起反射性心率加快,严重低血压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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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患严重低血压、血容量减少、严重贫血、心衰、青光眼和因脑出血或头部创伤而至颅内压增高的患者禁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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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戊四硝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可地尔,化学名称为:乙-烟酰胺基硝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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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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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2.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3.如发生晕厥或低血压,应采用卧姿并使头部放低,吸氧并辅助呼吸。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
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