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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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10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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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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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02 |
国药准字H2007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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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血压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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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盐﹑水流失(如透析﹑呕吐/腹泻﹑利尿治疗),严重肾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进行治疗时,治疗开始会引起明显的血压下降。如可能,应用依那普利前应先纠正盐和/或液体流失。必要时减少或停止使用利尿剂。这些患者开始时在早晨用最低剂量的依那普利2.5mg。 2.在初次用药﹑增加剂量和/或使用利尿剂时,为避免发生不可预见的低血压反应,应观察至少8小时。 3.对于患有恶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治疗必须在医院进行。除非有医嘱,否则按下法服药: (1)高血压:通常的初始剂量为晨服5mg(1片依那普利),如果血压不能达到正常,可将剂量增加至10mg(2片依那普利)。在服药3周后才可增加剂量,维持剂量一般为10mg/日,最大剂量为40mg/日。 (2)中度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60ml/min)和老年患者(超过65岁)的剂量:初始剂量为晨服2.5mg(半片依那普利),维持剂量一般为5~10mg/日(1~2片依那普利)。最大剂量不得超过20mg/日(4片依那普利). (3)严重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和透析)患者的剂量:初始剂量为晨服2.5mg(半片依那普利)。透析患者在透析后服药。维持剂量一般为5mg/日(1片依那普利)。最大剂量不得超过10mg/日(2片依那普利)。服药时间与用餐无关,一般每天早晨一次服用全天剂量。如果需要也可以分为早﹑晚两次服。由主治医师决定用药的疗程。 |
请参见【用法用量】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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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胸闷、咳嗽、蛋白尿、皮疹、面红等。 2.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症状性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中很少见到。在接受本品治疗的高血压病人中,如存在低血容量的情况,例如:利尿剂治疗、低盐饮食、透析、腹泻及呕吐时(参见【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更易发生。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都有曾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报道。严重心力衰竭患者症状性低血压发病机会更高。在使用大剂量利尿剂、低钠血症或肾功能不全时表现更明显。此类病人,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且应随时观察病人情况以调整本品和/或利尿剂的剂量。同时应考虑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患者,血压过分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一旦发生低血压情况,病人应仰卧,如需要应静脉输注生理盐水,一次短暂低血压反应绝不是继续服用的禁忌,一旦扩容后血压上升,再用药通常是可行的。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服用本品会进一步降低血压。这种情况是预料之中的,不须停止治疗。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止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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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 2.儿童、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治疗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肾功能减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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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马来酸依那普利。 |
主要组成成分:赖诺普利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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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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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及血钾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