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10mg*14片 |
|
生产企业 |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02 |
国药准字H109602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血压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
用法用量 |
1.对于盐﹑水流失(如透析﹑呕吐/腹泻﹑利尿治疗),严重肾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进行治疗时,治疗开始会引起明显的血压下降。如可能,应用依那普利前应先纠正盐和/或液体流失。必要时减少或停止使用利尿剂。这些患者开始时在早晨用最低剂量的依那普利2.5mg。 2.在初次用药﹑增加剂量和/或使用利尿剂时,为避免发生不可预见的低血压反应,应观察至少8小时。 3.对于患有恶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治疗必须在医院进行。除非有医嘱,否则按下法服药: (1)高血压:通常的初始剂量为晨服5mg(1片依那普利),如果血压不能达到正常,可将剂量增加至10mg(2片依那普利)。在服药3周后才可增加剂量,维持剂量一般为10mg/日,最大剂量为40mg/日。 (2)中度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60ml/min)和老年患者(超过65岁)的剂量:初始剂量为晨服2.5mg(半片依那普利),维持剂量一般为5~10mg/日(1~2片依那普利)。最大剂量不得超过20mg/日(4片依那普利). (3)严重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和透析)患者的剂量:初始剂量为晨服2.5mg(半片依那普利)。透析患者在透析后服药。维持剂量一般为5mg/日(1片依那普利)。最大剂量不得超过10mg/日(2片依那普利)。服药时间与用餐无关,一般每天早晨一次服用全天剂量。如果需要也可以分为早﹑晚两次服。由主治医师决定用药的疗程。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
副作用 |
1.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胸闷、咳嗽、蛋白尿、皮疹、面红等。 2.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 2.儿童、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成分 |
本品成份马来酸依那普利。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
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及血钾测定。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