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20粒 |
5mg*14片 |
|
生产企业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813 |
国药准字H200737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2、肾血管性高血压。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
用法用量 |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响,因此餐前、餐中或餐后服用均可。本品为口腔崩解片,将本品置于舌上,约半分钟左右药片崩解完全,吞咽即可,不需用水送服,口舌略加运动可以加速药片崩解,进一步缩短服药过程。1、原发性高血压:根据高血压的严重程度,起始剂量为10毫克至20毫克,每日1次。对轻度高血压,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治疗其他程度的高血压,起始剂量为每日20毫克。常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0毫克,根据病人的需要,可调整至最大剂量每日40毫克。2、肾血管性高血压:因这类病人的血压和肾功能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能特别敏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1片(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2片(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半片)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1-2片(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2片(10mg)。 |
|
副作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患者对苯磺酸氨氯地平片10mg/日的剂量可很好耐受。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痛、水肿、疲劳、嗜睡、恶心、腹痛、潮红、心悸和眩晕。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与本品相关的临床检验指标异常。上市后观察到较少的副作用有:秃头症、大便习惯改变、关节痛、衰弱、背痛、消化不良、呼吸困难、牙龈增生、男子女性型乳房、高血糖症、阳痿、尿频、白血球减少症、全身不适、情绪变化、口干、肌肉痉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胰腺炎、出汗增加、晕厥、血小板减少症、血管炎和视觉障碍。在多数情况下,上述改变与本品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过敏反应罕见,包括瘙痒症、皮疹、血管源性水肿和多型红斑。曾有极罕见的肝炎、黄疸、肝酶升高的报道(通常与胆汁淤积相一致)。某些因病情较重而住院的病例据报道与使用氨氯地平相关。在许多情况下,其因果关系不能确定。与其他的钙拮杭剂相似,以下的不良事件也有少数报道,但事件难以与基础疾病的自然病程相区分,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和房颤)以及胸痛。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
成分 |
化学名称:N-[(S)-1-乙氧羰基-3-苯丙基]-L-脯氨酸顺丁烯二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分子式:C20H25N2O5Cl?C6H6O3S分子量:567.1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头一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测定。 |
1.警告: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的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有心绞痛发作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的个例报道,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2.本品的扩张血管作用是逐渐发生的,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本品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慎重。3.充血性心衰患者: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安慰剂对照的PRAISE研究中,同时接受地高辛、利尿剂和ACEI治疗的心功能不全病人(NYHAⅢ-Ⅳ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