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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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2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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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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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33 |
国药准字H2005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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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本品也适用于: (1)提高生存率。 (2)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 (3)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 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本品适用于: (1)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 (2)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本品适用于: (1)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 (2)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适应症】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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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日5-10mg (半片-1片) ,分1-2次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 (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 为一日2.5mg (1/4片) 。 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一日10-20mg (1-2片) ,一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 4片) 。 本品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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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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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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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成份】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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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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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1/4片)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测定。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钾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