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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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10mg*20片(络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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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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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62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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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能治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他抗高血压(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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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始剂量为每日5~1mg,分1~2次口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ml/min)为每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每日1~2mg。每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mg。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因存在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每天两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每天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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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1.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2.心功能不全: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发生率>1%,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道,并仅在合用与该事件有关的其它药物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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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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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马来酸依那普利。 |
本品主要成分是卡维地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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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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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药物过量】有关人类用此药过量的资料很有限,到目前为止.过量用药的最显著的特征为明显的低血压,在服药后6小时开始发生.同时,肾素一血管紧张素系统受阻.出现昏迷.曾有报道服用3毫克和44毫克的剂量后.血清依那普利的水平分别高于正常的1倍和2倍的病例。对于过量用药的治疗。建议静脉输注生理盐水。如有可能.也可输入血管紧张素II。如果是刚用完药物.则应催吐。可通过血液透析将依那普利拉从体循环中加以清除(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的病人)。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