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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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30ml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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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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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50002 |
国药准字Z51020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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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
回阳救逆,益气固脱。主要用于阳气暴脱的厥脱症(感染性、失血性、失液性休克等);也可用于阳虚(气虚)所致的惊悸、怔忡、喘咳、胃疼、泄泻、痹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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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静脉滴注:一次20~10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静脉推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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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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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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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虫草菌粉、香菇、肉苁蓉、灵芝、山茱萸、玉竹、麦冬。 |
红参、附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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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混悬均匀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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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孕妇慎用。 2、本品避免直接与辅酶A、VitK3、氨茶碱混合配伍使用。 3、本品不宜与中药半夏、瓜萎、贝母、白蔹、白芨及藜芦等同时使用。 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本品含有皂甙,正常情况下,摇动时可以产生泡沫现象。 6、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7、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