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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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30ml |
500ml*4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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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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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50002 |
国药准字Z15020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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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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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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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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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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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虫草菌粉、香菇、肉苁蓉、灵芝、山茱萸、玉竹、麦冬。 |
制何首乌、地黄、白芷、山药(炒)、五倍子、广藿香、人参、桑白皮、海桐皮、甘松、独 活、苍术(炒)、川芎、菟丝子(盐炒)、茯神、青皮(炒)、草果、山茱萸(去核 )、附子(制)、厚朴、陈皮、五味子、牛膝、枳实(炒)、高良姜、山柰、款冬花、小茴香(盐炒)、桔梗、熟地黄、九节菖蒲、白术(炒)、槟榔、甘草、当归、秦艽、红花、莪术、莲子(去心)、木瓜、麦冬(去心)、羌活、香附(炒)、肉苁蓉、黄芪、天冬 、桃仁、栀子(炒)、泽泻、乌药、半夏(制)、天南星(制)、苦杏仁(去皮尖)、茯苓、远志、淫羊藿(炒)、三棱(醋制)、茜草、砂仁、肉桂、白豆蔻、红豆蔻、荜茇、沉香、豹骨、人工麝香、红曲。辅料为白酒、红糖、冰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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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混悬均匀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深红棕色的液体;味微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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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寒凉、辛辣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伤、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舌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在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沉淀请摇匀服用。 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