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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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1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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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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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93 |
国药准字S1998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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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临床试验证明腔内治疗对恶性胸腔积液疗效明显,瘤内及全身用药对实体瘤有一定疗效,配合手术、放疗或化疗,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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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0.5mg/kg体重,每周三次,用药3~6周。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50mg剂量。 注:(1)、试生产期间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
1.肌内或皮下注射: 起始剂量为1KE,逐日或隔日递增1KE,第5日增至2-5KE,第6日起每次均用2-5KE;视耐受情况,剂量可增至每日10KE(一般皮下注射量不宜超过0.5ml,充分摇匀后注射)。给药满30日为一个疗程,根据病人情况,可考虑第二个疗程,每周2~3次,每次2-5KE,连续4周。 2.瘤内或肿瘤边缘注射: 可先皮下注射每日或隔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KE,逐次递增1KE,第5天增至2-5KE;对体表肿瘤病灶视肿瘤大小和病人情况掌握,瘤内或肿瘤边缘多点注射,一次5-20KE,每周一次,视患者耐受情况可适当加大剂量,4周为一疗程,两次瘤内注射间隔期间应继续肌内或皮下注射每日一次2-10KE。对腔内肿瘤病灶,瘤内注射可由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借助器官镜慎重进行。稀释液量可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掌握。 3.腔内注射: 3.1胸腔内注射:可先皮内或皮下注射每日1KE,逐日或隔日递增至每日2-5KE后开始同时腔内注射,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每周1~2次,4周为1个疗程。腔内注射后应让病人变换体位,以增加药液与病灶接触面积。 3.2浆膜腔内注射:第一次1KE,第二次2KE,第三次5KE,维持量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悬浮后进行注射,每周2~3次,2周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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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1.皮下注射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疼痛、红肿硬结、水疱等副反应,反复注射时应注意避开同一部位,疼痛剧烈时可用2%盐酸利多卡因稀释本品。 2.可能有发热、过敏反应。必要时对症处理,发生过敏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3.可能有轻度、暂时性的血色素或红血球减少,也可能有轻度、暂时性的白细胞增多。 4.很少有血中碱性磷酸酶、GOT、GPT上升现象。如出现这种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 5.有时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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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
1.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2.患有心脏病、肾脏病、特别是患过风湿性心脏病的患者禁用。 3.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容易产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情况这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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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工合成的胸腺五肽。 |
主要成份为经青霉素处理的A群溶血性链球菌的冻干品。辅料:甲硫氨酸、麦芽糖、硫酸镁、磷酸二氢钾、青霉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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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白色疏松体,稍有异味,加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后呈白色混浊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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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本品含有青霉素,使用时应注意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如发生休克样症状,应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停药一周以上者,再使用本制品须重新做青霉素皮试,给药剂量仍宜从小剂量开始,慎重用药。 2.每一瓶制品溶解后,应按规定一次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腔内注射治疗恶性胸水时,应先抽尽胸水。 4.一日内不要采用两种途径给药,尽量在时间上交错,保证用药开始后每3日之内有一次注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