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0.1g) |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115 |
国药准字Z220238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乙酰氨基酚0.5克。 |
三叉苦、岗梅、金盏银盘、薄荷油、野菊花、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 |
|
注意事项 |
低钠饮食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