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2g(相当于原药材4.1g) |
每袋装5g(相当于净饮片15g)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40 |
国药准字Z200201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2/5袋~3/5袋;6个月到一岁,一次3/5袋~4/5袋;一岁到三岁,一次4/5袋~1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淀粉。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具桉油气味,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