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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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2g(相当于原药材4.1g)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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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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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40 |
国药准字H20030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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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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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2~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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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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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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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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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具桉油气味,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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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