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每粒装0.35g。 |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21 |
国药准字Z2002522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苗医:阿俄阿湾喉,蒙加蒙舍俄,封勒普吼俄。 中医:润肺平喘,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吉祥草、罂粟壳、矮地茶、虎耳草、枇杷叶、桑白皮。辅料为:可溶性淀粉。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酸腐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