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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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0.3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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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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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21 |
国药准字Z22021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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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祛风化痰,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痰火内盛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气喘、咽喉肿痛、呕吐,及高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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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周岁一次0.6克,岁以下酌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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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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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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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朱砂橘红川贝母胆南星前胡玄参清半夏大青叶关木通桔梗荆芥穗羌活西河柳地黄枳壳赤芍钩藤葛根牛蒡子天麻甘草防风冰片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粉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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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暗红色的片,气辛,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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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