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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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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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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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21 |
国药准字H2006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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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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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0.5-1格),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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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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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新生儿、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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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钠、糖精钠、蔗糖、樱桃香精、羟苯乙酯、苯甲酸钠、枸橼酸、乙醇、焦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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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久置可出现振摇易散的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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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